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字〔2009〕39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人员选聘及经费筹集意见》(赣市口领办字〔2015〕2号)精神,为做好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出入境检验检疫协检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协检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协管员1名;招聘赣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南办事处协检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附加条件
招聘的南昌海关驻龙南办事处协管员,计算机、文秘、财务专业毕业者优先。
三、工资及劳保待遇
1、试用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补贴1400元,不享受其它劳保待遇。
2、正式聘用后的月基本工资为1700元;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个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依照赣市口领办字〔2015〕2号确定的标准,由我办统一办理;防暑降温费按有关规定发放。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答辩、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和电话、信函报名。
2、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3、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答辩后,具备优先条件的,可适当加分。
4、择优聘用。根据面试答辩和加分等情况,由协管员、协检员招聘小组提出聘用人员建议人选。
5、拟聘人员经我办确定后,派往用工单位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的,下发正式聘用通知。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 - 20日
2、报名地点。请应聘者于正常工作时间到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区南楼1315房)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证明。以上材料各提交1份(张)。
六、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
面试答辩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咨询电话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电话:0797-8196762,联系人:杨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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