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九批交通协管员,共计划招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交通协管员,补充中心城区交通协管员队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交通协管员88名(其中男80名、女8名)。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的主要条件,即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主要条件的体检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33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日。
4、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交通协管员;
7、被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辞退的交通协管员;
8、现有章贡区城管市容监督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时间:2015年4月7日-1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政工科102室(联系电话:8125619,地址:张家围路12号)。
3、报考人员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证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4、领取准考证时间:初定2015年4月17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基础文化知识、时事政治、交通法规、章贡区区情等。卷面分值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面试时间:初定201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之和。
(三)体检和考察
1、考生考试总成绩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按1:1比例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由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培训
由赣州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培训后直接上岗。
五、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加班工资300元、岗位工资500元、绩效工资5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
赣州市章贡区第九批交通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