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若干名,性质为临时聘用制。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现场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寻乌县籍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环境保护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及相关专业;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业务工作能力,责任心强;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寻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4、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寻乌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名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聘用资格。
四、工资及待遇
工资及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志秋;电话:2846050;手机:15970727407。
附: 《寻乌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