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和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州市2014年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31日。
二、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公开招聘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医疗卫生岗位:临床技能考核100分(理论答辩占60%,技能操作占40%)、面试100分,临床技能考核与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70:30。教学岗位:试讲100分、教案评价100分、答辩100分,三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10:4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办公室(人事科)。
电话报名:赣州卫生学校0797-8361926、市肿瘤医院0797-8187316、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7-8158705、市妇幼保健院0797-8282049、市中医院0797-8109177、市第三人民医院0797-8163569、市第五人民医院0797-8123506。
邮箱报名:报名者可将个人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后发至市卫生局秘书科邮箱:27005649@qq.com,联系电话:0797-8169011。
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等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4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办理完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加盖校方印章修完所有学科且成绩合格的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信等,待毕业后。再统一组织验证),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电话报名者与邮箱报名者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应填写《应聘人员考试报名汇总表》,连同《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分别报送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核查、审定。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报经市人社局同意,考生总成绩必须不低于所报考的教学岗位、医疗岗位70分方可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7月15日到各招聘单位人事科领取考核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关证件入场,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三)临床技能考核(医疗卫生岗位)
1、临床技能考核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8:30
2、操作技能考核地点: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3、临床技能考核分为临床理论答辩和技能操作。题目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封闭命题,临床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临床技能考核具体工作委托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承担。
4、评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将聘请专家进行现场评定。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1:3的达到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也可入围)。临床技能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面试(医疗卫生岗位)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赣州市卫生局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适应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人际沟通、综合分析、主动性、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题目由市人社局邀请有关专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封闭命题,面试由市人社局抽选工作人员担任考官。面试实行当场评分、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得分。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不含面试时临时缺考、作弊取消资格等情况导致不达比例的岗位),其面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
(五)试讲与答辩(教学岗位)
1、试讲、答辩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8:00
2、试讲、答辩地点:赣州卫生学校
3、试讲。考生根据每专业科目现场备课,当场撰写课题教案,时间60分钟。教案撰写完毕后,进行试讲,时间30分钟。书面教案复印7份。
4、答辩。答辩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作为一名老师的基本素质,包括所学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表达能力、教学能力等。
试讲及答辩题目邀请有关专家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封闭命题。
三、体检、政审和聘用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分别以面试、试讲分数高者入闱)。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二)政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具体承担。用人单位应组织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因体检、考核(政审)、报考资格复审等原因不合格、考生作弊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市卫生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入闱考生公开招聘成绩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97-8392289
市卫生局 0797-8169030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