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赣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文员10名,其中男性职位4名,女性职位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社会关系清楚,身体健康。
(二)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文字综合能力。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罚的;
(三)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四)有不良行为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此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机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主楼大厅(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
3、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参加邪教的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等。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到2:1,则按原计划举行机试,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则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二)考试
1、机试:机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工作特点,机试主要考察日常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及写作、分析能力。
2、面试: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及时事政治知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机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另外文身、色弱、嗅觉迟钝为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赣州市公安局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有关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用后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给予1720元生活费。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基础工资1850元(另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绩效工资),并提供工作午餐、统一工作服。
(二)正式聘用后,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上述个人工资中扣除。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聘用的文员,主要在非执法岗位上从事警务活动等辅助性工作,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活动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
(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