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建设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及身体状况: 198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户籍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与现场报名二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一般应不低于3:1,最少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2:1,招聘计划相应取消。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嘉善建设之窗 (网址:http://www.jsjsj.com.cn/)公布,敬请关注。
3.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办法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下午5点整,电子邮箱: 2257801051@qq.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浙江省嘉善县解放西路68号)。
3.资格审核: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在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办法:
(1)填写《2015年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023216。
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