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简章
为有效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招收合同制消防文员,充实到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身体健康,体能达标(见附件2:体能测试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6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三)应聘消防文员年龄在20至30周岁,男女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相关职业资格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及名额
1、辅助执法岗位4名:熟悉常用文字处理办公软件,会公文写作,有法制工作经验者优先,主要从事公文写作、法律文书制作、档案装备管理、办公业务等文秘工作。考取公安消防岗位资格证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后可安排从事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设计审查、火灾事故调查、制作或送达法律文书等辅助执法工作。
2、宣传培训岗位2名:具备新闻采写、摄影、活动策划、演讲等工作能力,主要从事新闻报道、文体活动策划、社会宣传教育等工作。
3、文秘信息管理岗位2名:熟悉网站维护、图像处理、常用文字处理办公软件等操作,主要从事网页维护、数据信息管理、办公室文秘或窗口业务受理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将填妥后的《合同制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14250914@qq.com,或直接送至贺州市消防支队政治处(贺州大道南段、烟草局旁)。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预选及资料准备
1、支队对报名材料进行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地点,并做好需提交资料准备;
2、需提交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所需岗位资格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参加考核时统一交支队核对。
(三)现场考核
笔试:由用人单位视岗位需要出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社会综合知识、工作能力和写作水平;
体能测试:男性考核1500米跑步和俯卧撑,女性考核800米跑步和仰卧起坐,及格标准见附件2,任一项测试不合格一票否决。
面试:由用人单位视岗位需要出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知识面、应变、谈吐及仪容仪态等综合素质。
(四)确定入围人员
贺州市消防支队将根据资料审查、现场考核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五)体检
入围人员由贺州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复核
支队组织复核,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如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出的职位从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试用
支队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从试用之日起2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1200元/月(不安排住宿,有双休),试用结束一次性支付。
试用期间内确定不予聘用的,从通知不试用之日起按50元/工作日标准支付已工作薪酬。确定正式聘用的,试用期间工资2400元作为服装费押金暂扣一年;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正式聘用相关待遇。
五、正式聘用待遇
1、正式聘用后,与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及个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
2、消防文员工资按《广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试行标准》规定实行等级评定管理,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从一级起算,最高五级五档。一级消防文员约2000元/每月(含支队统一办理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并按规定逐年评级增资。
3、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服装由消防支队配发,如工作不满一年个人提出辞职或因违约被解聘的,服装押金不予退还。
4、享受国家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每年有一次带薪休假,假期共7天(不可分段)。
咨询电话:邱国庆干事13807841227
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
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收合同制消防文员报名表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
附件2:
合同制消防文员体能测试标准
性别 |
考核内容 |
评定标准(及格) | |
20-29周岁 |
30-35周岁 | ||
男 |
1500米跑 |
7′30〞 |
8′10〞 |
俯卧撑 |
60次/3分钟 |
50次/3分钟 | |
女 |
800米跑 |
4′10〞 |
4′30〞 |
仰卧起坐 |
40次/3分钟 |
30次/3分钟 |
注:任一项不及格则评定为不及格。
贺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5月25日
附件下载:《合同制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