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流市人民政府和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北流市2015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市决定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5年北流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师范类2015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2.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者,需在毕业报到时提供,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5.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6.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具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团队拼博精神,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
四、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交材料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2:30至5:00
公布(通知)面试人选时间:2015年5月20日晚上10:30前
面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早上8:00开始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
五、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招聘工作组现场进行面试。面试由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应试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林市人事人才网或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信息公布栏公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纪律监督
2015年北流市“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