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需招聘玉林市第一看守所、玉林市第二看守所、玉林市拘留所、玉林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管工作人员(即“四所二队”监管工作人员)一批。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监管工作人员60名(男性5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财会、医务、水电特长(需相关证件证明)的放宽至40岁]。
3、具有中专或高中(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5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及以上。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有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一签多年。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1、月工资1450元。
2、享受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3、年终年度考评达合格以上档次的,发放年终奖金1500元。
四、报名及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时填写《玉林市“四所二队”监管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带上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有财会、医务、水电维修证件的也需带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两张。《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由报名和资格初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当场通知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
(三)、报名地点:(1)玉林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玉林市民主北路中段)。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经审查报名资料合格人员。
(二)、面试内容:根据个人仪表、五官、四肢、体态、身高、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内容进行面试。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试
(一)、进入体能测试人选:经面试合格人员。
(二)、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4×10米往返跑、引体向上;女子800米跑、4×10米往返跑、仰卧起坐。
(三)、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
八、考察政审
(一)、考察政审人选:经体检合格人员。
(二)、考察政审内容: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标准。
九、聘用
经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英南
联系电话:0775-2384051
玉林市公安局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