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经办力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共76名,均属临时性质的人员。各经办机构人数如下:
1.市级经办机构10名;
2.镇级经办机构66名。其中:
(1)北流镇、民乐镇、西埌镇、新圩镇、大里镇、塘岸镇、隆盛镇、六麻镇、平政镇、白马镇、六靖镇、清湾镇、石窝镇、城北街道、陵城街道、城南街道各3名,共48名。
(2)民安镇、山围镇、新荣镇、清水口镇、大坡外镇、新丰镇、沙垌镇、大伦镇、扶新镇各2名,共18名。
二、应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岗职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面向北流市范围招聘(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各镇和各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报考者在报名现场按要求进行电脑操作测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有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者免测试],测试者经测评员鉴定通过才能填写《报名登记表》。
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①:市级和城北、陵城、城南街道经办机构,共19人。
岗位②:北部片镇经办机构(即新荣、民安、民乐、山围、新圩、大里、西埌、北流、塘岸镇经办机构),共24人。
岗位③:中部片镇经办机构(即清水口、隆盛、六麻、大坡外、新丰、沙垌镇经办机构),共14人。
岗位④:南部片镇经办机构(即平政、白马、大伦、扶新、六靖、石窝、清湾镇经办机构),共19人。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27日至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北流城区北高辅道红绿灯旁)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者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4张;
⑤有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相应工作证明(证明须经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盖公章);
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⑦年龄在35至40周岁的报考者,还需提交已下岗和缴纳5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凭证(需经社保局经办人签名并盖公章确认)。
5.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报名工作组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有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毕业、其他学历高低(全日制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关系处理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成绩公布:在市人社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市人社局负责。考核通过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公示、选岗、聘用
1.公示
市人社局按规定对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2.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有招聘岗位出现选岗人数不达招聘人数,从其他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选岗。
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按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选岗先后次序。
3.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人员,聘用单位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工资标准按照市城管局、国土局聘用的财政供养的协管员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自觉接受市纪委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6399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6228366(市人社局社保股)
监督电话: 6223709(市人社局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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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协管员公告.zip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