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作人员31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作人员31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陆川县2014年12月以前参加环卫工作的现仍在岗的环卫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 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愿意从事生活垃圾清理、填埋、运输、分类、消毒、除臭、覆盖及渗透液处理等艰苦工作;
身体健康;
年龄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前一天 );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 3月26日-3月27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陆川县市政市容管理局政秘股
3、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自愿到陆川县市政市容管理局政秘股(地址:陆川县委党校阶梯教室背后)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陆川县公开招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及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的工资发放名册等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二)考试
对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查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等有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需紧缺用人的,经请示市人社部门同意才能予以开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岗位的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请示市人社部门同意可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学历高者确定为人选。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就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 、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四)公示
经考试 、体检、考察合格,对拟聘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请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0775—7275566(陆川县市政市容局)
0775—7221858(陆川县人社局)
陆川县公开招聘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