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玉林市《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玉林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农学、园艺、蔬菜等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玉林市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范围
全国。
三、招聘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岁以下;
2、思想政治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
4、具有农学、园艺、蔬菜等农业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与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00-13:00)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玉林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2人以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主要通过面试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比例≥1︰3。面试采用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分。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派。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1.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经考察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选,按1:1比例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进行。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入编手续。
八、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现行玉林市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执行。
九、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玉林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将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玉林市农业委员会:0775—2825429,监督电话:玉林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0775—2809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