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司机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一:1名,男性,持有A1驾驶证(大客车),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19日)。
(二)岗位二:2名,男性,持有C1驾驶证以上,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19日)。
报名者须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思想道德品质较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无负有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无重大违章驾驶记录;身高较高者或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等专长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由报名人员自愿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将审核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3日。
(二)报名内容
报名人员需填写《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机报名表》(表样附后);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学历证、户口本等材料及其复印件,近半年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三)考试考核
1、驾驶技能测试
由市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2、优先聘用事项考核
由市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科和政治部负责组织考察应聘人员优先聘用事项,主要考察报名人员身高、文艺体育特长等。
(四)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体检,确认是否符合驾驶员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将采取到报名人员原工作单位、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品行表现。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对拟招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政治部负责对群众举报进行查证核实,提出是否影响选聘的意见。
(七)上岗
如公示无异意,拟聘对象进入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正式签订5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工资待遇:每月1500元,出差补助等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的,本院按有关法规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从1500元工资待遇中扣缴)。
2、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3、未尽事宜,请与市检察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775-2593685,0775-2593678。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