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交通协管员的公告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15名交通协管员,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条件: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30日-1992年3月30日出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除计算机岗位外,其他人员需持C1(含)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计算机专业技术,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汽车构造和基本维修技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有违法犯罪或违纪记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不得应聘。
四、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外勤协管员月工资1100元,内勤协管员月工资850元。
2、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外勤协管员月工资1300元,内勤协管员月工资110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正式聘用的交通协管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缴交社会养老等保险费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至4月15日止。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以邮件方式发到YLJJZG01@163.COM。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4月17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或特长者另带退伍证或技能证)等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现场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和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楼政工科(新市政府旁,海关大楼后),现场报名者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复员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分达60分以上的,参加驾驶技能测试。
七、驾驶技能测试
在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驾驶技能审核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参加测试。
最后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及驾驶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先后排名,并按拟招录人数的1:1比例组织进行体检。
八、体检
按面试成绩及驾驶技能测试的总成绩先后排名,并按拟招录人数的1:1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往后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九、政审
按拟招录人数的1:1比例,且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名单组织政审。
政审工作主要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审查。
十、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择优聘用。
联系电话: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0775—2582906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