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区矫正实施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充实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力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共22名(每个镇一名),均属临时性质的人员。
二、应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电脑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面向北流市范围招聘(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七)同等条件下,北流市司法局原聘的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和市司法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行电脑操作测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免测试),测试由测评员现场鉴定,测试结论为合格的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电脑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9日至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司法局(地址:北流市永安路0011号)。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者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张;
(5)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交相应工作证明(证明须有证明人签名并盖北流市司法局公章);
(6)符合免电脑操作测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
5.资格审查方式
(1)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市司法局通过调查摸底及政审方式进行;
(2)其他人员由市司法局人员组成的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现场审核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北流市司法局原聘在社区矫正辅助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大专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非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由市人社局、司法局联合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
在市人社局、司法局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
2.考核。考核由市司法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体检人选由市司法局从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审批、聘用
1.公示
市司法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市人社局审核批准。
3.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为被聘人员,市司法局按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首聘期满后,司法局可根据岗位工作的需要与被聘用人员协商后对岗位进行调整。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照市政府2015年1月13日签批的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费)执行。
五、纪律监督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22386(市司法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775-6223587(市司法局秘书股)
北流市司法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