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2]58号)和《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晋江市2015年度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使用事业编制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97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5月19日至1997年5月 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5年5月19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一)A系列岗位(代码A001-A018):市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的岗位,计划招聘20人。
(二)B系列岗位(代码B001-B005):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全日制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招聘39人。
(三)C系列岗位(代码C001-C033):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招聘38人。
B、C系列岗位中,专业要求为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或护理学的岗位,放宽至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5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咨询电话:0595—85684489
电子邮箱:85684489@163.com
(二)招聘单位推介会
1、时间:5月26日上午8:30。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学术厅。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
(1)A系列岗位:
5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2)B系列岗位:
5月26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C系列岗位:
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交通路)F楼学术厅。
3、需提供的材料:报考人员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位报考人员均须提交3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招聘办法
(一)A系列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1、考核时间:5月27日上午8:30开始。
2、考核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七楼。
3、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核结果依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卫计局签订就业协议。5月28日前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按考核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二)B系列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笔试内容
(1)临床医学专业岗位(代码为B001的岗位类别):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2)其它专业岗位(代码为B002-B005的岗位类别):医学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5月28日下午2:30-5:30到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七楼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须出示报考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交验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必须提供附有本人照片的公安部门证明)。
3、选择招聘岗位并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报考人员本人选择招聘岗位,并与晋江市卫计局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1)时间:5月30日下午2:30-5:00。
(2)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学术厅。
4、特别说明
未入选B系列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继续报名参加C系列岗位的面试,现场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三)C系列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时间:6月1日。
5月31日下午5:30前在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上公布面试工作安排。
2、面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旧校区F楼七楼。
3、面试内容: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内容)和有关卫生法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医学伦理学。
4、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
5、签订就业协议: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报考人员本人与晋江市卫计局签订就业协议。5月12日前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体检与聘用
(一)考察。组织对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根据招聘、考核及体检复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试结束后,若出现部分岗位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将根据报考人员意愿,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落选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
(三)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2015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未将个人档案寄至晋江市人社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否则,届时将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人事网(www.jjrs.com.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2、2015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