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玉东新区统筹城乡发展步伐,更好地推进我区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设,玉东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茂林镇泉塘、石棠社区2个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泉塘、石棠社区2个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志愿从事寻访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满18周岁(1996年11月前出生)至35周岁(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户籍在玉东新区和玉州区的居民。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专业要求:计算机技术、信息化管理、社会学或相近专业)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因犯错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及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
2、报名地点: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报送的个人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程序
1、面试:招聘工作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4、公示: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在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茂林镇政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
五、待遇
1、经考察、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696613
附件:《玉东新区公开招聘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工作人员报表》
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