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残疾人工作,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黔南残联〔2015〕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有就业愿望,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的监护人及监护人直系亲属;
3.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特殊人才。
(二)报考条件
1.龙里县非农户籍;
2.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1997年4月30日前出生)—45周岁(1970年4月30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地点:龙里县残联办公室(群众工作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854-5631339。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职位。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四)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残疾证、是残疾人家属的需要提供镇(街道)社会事业办证明和家属残疾证、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五)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
报名时考生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在资格审查符合的基础上对应聘者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以综合应用为主,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前3名为面试人选,对面试者进行测试,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如遇面试人员不足3人时可以进入面试,但是否聘用由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五、体检
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中发现有如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办理手续
对拟选聘的专职委员在镇(街道)辖区内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予以选聘,专职委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县残联办理聘用手续。报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合同为准)。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聘。但续聘不能超过两次。
被聘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由县残联负责,人员管理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被聘人员每月凭单位领导签字的出勤表方可领取工资。
八、工资待遇
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每月由县残联再补贴500元。
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龙里县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