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非教学人员招聘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高等学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好、成绩优秀。
4、接收的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接收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9日17:30止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10日8:00—17:30
3、现场确认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宾馆大厅
4、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应聘者携带《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管理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附属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素质考核、现场备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现场备课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普通话、粉笔字、简笔画、才艺等。
现场备课: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现场备课人选。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现场备课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纲要》、《指南》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3)应聘校医院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4)应聘管理岗位: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申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申论考试占20%,面试占4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笔试时间定于5月16日上午,考试具体事宜请查看5月13日左右的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复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入围复试,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申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和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5)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申论考试、应聘岗位知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申论考试占20%,岗位知识及能力测试占10%,面试占3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笔试时间定于5月16日上午,考试具体事宜请查看5月13日左右的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复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入围复试,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申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阅读理解和综合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岗位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日常工作相关知识,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评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于5月18日左右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申论考试时间定于5月23日下午。
(6)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笔试时间定于5月16日上午,考试具体事宜请查看5月13日左右的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复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入围复试,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知识测试(笔试或实验操作)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与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20%、40%。
应聘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知识及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均设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人事科)
0731—88872206(监察处)
附件:湖南师大2015年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
湖南师范大学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