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为顺利实施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人才招聘机制。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我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0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塘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特殊职位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不含委培生。
四、招聘人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1、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见习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4届毕业生;
3、截止2014年1月31日仍实际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1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信息
报名前七个工作日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qnrc.gz.cn/)和平塘县党政信息网(网址:http://www/.ptjp.gov.cn/)发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
(二)报名
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作报名登记,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名所需材料。县外在职人员参加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2月12日上午9:0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平塘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的比例开展招聘。达不到比例的,调整人才招聘计划数,或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展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学识水平。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
考生体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列入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考核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六)不符合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
(七)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拟确定为聘用对象。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行文安排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被列为拟聘用对象的往届毕业生,必须在考察政审期间提交学历证书、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政审通知之日起,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学籍档案从接到政审通知之日起,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满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文正式聘用;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单位报到、见习期内或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见习期未满自动离岗或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见习期)。服务期未满不得申请调出县外或参加县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
对在县内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空缺的职位,另择时间,按此简章到省内外高校继续开展招聘。
七、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过程中,相关招聘信息都将在“平塘党政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平塘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九、纪律监督
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派人对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涉及的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228186(平塘县招聘办)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7231930(平塘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附件:2014年平塘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rar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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