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都匀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结合我市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状,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都匀市201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在都匀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都匀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招聘计划、职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都匀市2014年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类)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属于国家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都匀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式在职在编的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人员,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通过“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六、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dyr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4日18:00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http://www.gzdyr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5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都匀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类)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5日18:00。
2、截止2014年3月14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2日9:00至3月17日18:00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d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3月19日9:00至3月21日23:59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是为了全面检测考生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
面试工作组织考评组进行,所有职位按照专业类别进行面试,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对象与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经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由聘用单位择优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需提供符合所报招聘职位的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职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的招聘资格。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市及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参加体检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招聘职位出现人员空缺时,由市招聘办在该职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职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审查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表现和学籍档案等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聘办统一部署实施,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二人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组成。在考察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同意聘用的结论。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十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签订初步意向性合同,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送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30日内将所签订的《聘用合同》送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对招聘入围的2014届毕业生,在年内毕业离校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后,再对学历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验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接到通知的当日起,30日内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合同,逾期不签订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鉴证机关备案。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三、有关优惠措施
(一)专业职称
在外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程序直接办理相应的岗位聘任手续;如因用人单位事改已完成无相应空缺岗位而低聘,在第一个聘期内,按标准补足原聘与新聘岗位之间的相关待遇,从第二个聘期起,参与竞聘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二)配偶就业
招聘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到都匀市工作的,可由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协商调动事宜;招聘人才的配偶不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可根据个人意愿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三)子女入学
招聘人才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到教学条件较好的城区学校就读。
(四)住房补助
凡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服务5年以上的国家级专家、省部级专家、地厅级专家(或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硕士,分别提供100万元、6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十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五、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上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都匀市招聘办报请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8223164(都匀市人社局考试录用培训科)
监督电话: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办公室)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附件: 都匀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程类)职位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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