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州市日常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运政协管员,协助运政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维持公共交通营运秩序(户外作业)。
一、招聘形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主要面向广州市行政区域户籍居民。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含中专、职高等)及以上。
3、男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45周岁。
4、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5、会听、说普通话和粤语。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512室,联系电话:86010218。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简历(纸质及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四、福利待遇
购买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生经笔试、体检、面试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以上由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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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