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黄埔区关于招聘服务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教育、康复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殊教育岗位3名、残疾人康复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遵纪守法,有爱心,能热心为残疾人服务;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特殊教育岗位
(1)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心理教育学等相关教育专业;
(2)有教师职称及一线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2.残疾人康复岗位
(1)康复技术相关专业,有相应的技术和专业技术资格;
(2)有初级以上职称及康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参照广州市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操、组织考察、体检、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日至3月16日
2.报名方式: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hpkfzx2008@163.com;
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8208 9702
3.报名须提交材料:
填写《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生证明等有关证件的扫描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递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视情况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招考工作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操方式进行。
1.笔试:
(1)特殊教育岗位笔试范围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等。
(2)残疾人康复岗位笔试范围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残疾人康复知识等。
2.面试:面试试题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命题。
3.实操: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实际技能操作考试。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后一名依次替补。
(五)组织考察
对每个职位总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
(六)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3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八)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九)试用与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签一次)。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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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人员报名.doc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