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工作需要,我街拟于近期公开招聘12名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服从指挥,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男的40周岁以下、女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按要求上下班,能专心工作,不得兼职。
(四)就近居住原则,具有本街道辖区户籍人口优先。
二、招聘职位、人数、学历等要求。
城管协管员12名,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2月25日 —3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金洲北路567号长洲街道办事处 一楼110 室(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82205313)。
(三)报名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居住所在地街道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4.填写并提交报名表(1份)。
5.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四、考试
笔试、面试:基本法律知识、城市管理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得超过招聘人数的3倍(即最多36人)。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1:1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六、政审考察
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并在街道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意见后,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工作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黄埔区人事局关于调整我区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发[2010]5号)、《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号)、《黄埔区城管局关于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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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