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街编外人员队伍,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海龙街综合执法队协管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协管员义务,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协助街道综合执法队日常工作;
3、年龄20-40岁(有特殊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7、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海龙街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3月3日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联系人:涂芬,电话:81403482、81415182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海龙街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考试时间
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