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结算中心村级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结算中心村级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2月28日)。
(三)广州市户籍,财会类大专或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
(五)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熟炼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公告时间从2015年3月2日-3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大岗镇政府组织宣传办公室(209室)。
4、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大岗镇招聘村级财务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历鉴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个人简历;
(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
四、面试及聘用原则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按分数录取,但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若分数相同,有农村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的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一)体检
按照成绩以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
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业务水平差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公示
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录用。
七、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大岗镇编外合同制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南沙区大岗镇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标准执行,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本次招聘由大岗镇组织宣传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大岗镇招聘村级财务人员报名表》
大岗镇组织宣传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