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东涌镇畜牧兽医站的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
2、具有禽畜产地检疫或屠场检疫工作经验者优先。
3、工作地点在东涌镇屠宰场,工作时间为夜班(23:30-6:00)。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00时。
3、报名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
(2)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
(3)填写《东涌镇畜牧兽医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4)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4、现场报名地点:东涌镇政府办公大楼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东涌镇吉祥北路1号)。现场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规格)。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
(二)考试
1、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的情况,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试的情况,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经审核,拟聘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条件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三、有关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视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录用。
薪酬待遇按照东涌镇编外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东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4901968,罗先生、芦小姐。
东涌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