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区环境,进一步加强我街城市管理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因工作需要,天河区凤凰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3、须有高中(含中专)或以上学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开除公职,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5、在同等条件下,本市户籍、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凤凰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凤凰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公室报名,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二)面试:面试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应急能力、分析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的应聘者,根据考试成绩总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四)体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按照入职体检标准统一进行街道入职体检。
(五)公示: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河区信息网公示3天。
(六)聘用:按规定程序聘用通过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的应聘人员。
(七)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确定聘用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考核合格并确定聘用岗位的人员,参照凤凰街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薪金制,并享受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凤凰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小姐;电话:8721188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18号凤凰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