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信息技术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
综合行政部门招聘合同制信息技术员2名,主要承担信息化方面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计算机、电子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具备2年以上网络系统、IT系统或多媒体影音系统维护工作经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男性;
6、具备以下二项或二项以上专业特长(同等条件下掌握专业特长多的人员优先考虑):
(1)熟悉和掌握计算机软硬件知识,可独立进行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室设备安装调试及故障排除;
(2)熟悉计算机局域网维护及网络安全知识,可对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进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3)具有一定软件编程能力,能够运用主流编程语言和设计工具进行程序开发和网站维护;
(4)熟悉服务器Windows、Linux等主流操作系统的管理维护知识,能够对操作系统进行配置管理和维护。
(5)熟悉多媒体设备、音响设备,能够对会议多媒体设备进行调试和现场操控。
三、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1.工作地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
2.工作岗位
根据招聘人员专业特长,在如下工作岗位进行定岗:
(1)负责计算机网络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故障排除等日常工作,确保网络日常正常运作。
(2)负责机房服务器软硬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故障排除等工作,确保服务器和系统正常运作。
(3)负责多媒体会议系统、科技审判法庭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调试、故障排除等工作。
(4)负责一般性简单应用软件开发、网站页面简单维护和修改。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请有意者自行下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技术员报名表》进行填报,并贴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随附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的复印件,工作简历和专业特长说明材料,系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邮寄或迳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邮编:350003;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2月2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和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并进行政审。
4、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报到。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个月内,聘用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技术员。试用期一个月内无法提供无犯罪证明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对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技术员,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第二年续签的,适当递增工资。
3、聘用期间不提供住宿。
本公告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87087426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