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根据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精神,按照赤峰市人社局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特制定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22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4人,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3人。详见《2014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7日至1996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毕业生。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生源地为赤峰市户籍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进行,各环节均不做递补。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于10月11日至10月17日通过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20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人事科(综合办公楼618室)。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下载并填写《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贴好照片(每人需准备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亲自填写相关信息,若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或研究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根据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具体事项请关注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及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人员,给予说明理由。报名结束,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可自行选择汉文试卷或蒙古文试卷。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告知工作人员并进行确认,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6.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7.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面试(讲课)
1.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讲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具体要求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学院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3.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讲课须用蒙古语;报考英语专业岗位的人员,讲课须用英语;报考其它岗位的人员,讲课须用汉语。
4.面试(讲课)程序
(1)封闭。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到达后,当即进入规定的候考室和面试试场,实行封闭,通讯工具分别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保管。
(2)抽签。候考室工作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讲课。准备工作就绪后,由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讲课。
(4)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讲课)成绩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六)报考费用
1.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面试费50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2.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合格后收取,面试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收取。
3.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用。报考人员须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资格初审时进行确认。
4.2014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201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报考费的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交费。
(七)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由学院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复核完成后进行,由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1.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由学院办公室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2.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2014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往届毕业生报到证原件、人事档案;
(3)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赤峰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有关说明
(一)学院成立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四)本方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卞红煊
咨询电话:0476-8823725 0476-88237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