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原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全国唯一一所艺术与传媒并列命名的综合性艺术传媒类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的校训是:以老庄为友,以孔孟为友,更以智慧为友。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以德治教、育人为本”。学院以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较宽,艺术表演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和敬业精神的高等艺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目标,努力建设成为在北京地区的民办高校中具有“窗口”和示范作用的人民满意的大学。
学院目前有电影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书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服装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空乘管理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和2个基础教学部,同时设立国学院、国画研究院、书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现根据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高校招聘以下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可登陆http://www.bjamu.cn了解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原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教学副院长: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从事系副主任或主任工作经历。
(二)专职教师:
1、应届硕士、博士学位毕业生。
2、专业:书法教育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播音主持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书画鉴定专业、空中乘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影视编导专业、音乐表演、戏剧表演。
3、专业能力强,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三)兼职授课教师:
1、在校硕士、博士生
2、能承担其中一门课程:《艺术设计实践课程》、《广告设计与制作实践课程》、《动漫设计与制作实践课程》、《中外新闻事业史》、《航空基础知识》、《中国书法史》、《书法实践》、《会展概论》、《会展服务管理》、《艺术设计概论》、《企业形象设计》、《网页设计与制作》、《广告学》、《艺术概论》、《文物学概论》、《隶书临摹与创作》、《书画鉴定》、《书画艺术市场》《书画装裱与修复概论》等。
3、能按时到学院上课,保证课程的质量
三、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可协助办理进京手续,且在学院连续工作两年后,可参加校内中、高级职务评审;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待遇从优,可免费提供住房。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将个人简历发至请邮箱时请注明求职意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电话:010-58714129\58714127\62407068\62406060
E-mail:rensc1994@sina.com/rensc@bjamu.cn
联系人:刘老师、许老师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