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系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和研究社会心理的专家学者开展社会心理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组织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危机干预、创伤治疗、心理咨询等实践应用工作;开展全市性的社情民意调查研究,为领导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和科学决策服务;开展专题社会调查,重点了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市民的政治思想、心理动态和社会舆情变化,为领导机关制定政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意见建议;围绕全市社会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全市社会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等。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一)科研岗位1名(社会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
1.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和研究社会心理的专家学者开展社会心理基础理论的研究工作;开展全市性的社情民意调查研究和专题社会调查。
2.岗位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社会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
(3)具有相关科研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科研岗位1名(临床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
1.岗位职责
负责心理学相关实验工作。
2.岗位要求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临床心理学及心理学相关专业;
(3)了解相关心理学专业实验设备;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较高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3日至1996年11月13日出生);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 11月13日9:00至11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公招网(www.gongzhao.net)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登录公招网考生报名管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可于201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登录公招网考生报名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由招聘单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或取消招聘岗位。
(二)笔试
1.时间:2014年12月6日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报考人员可登录公招网和北京社会建设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查询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当招聘岗位通过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由招聘单位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人数组织面试或取消招聘岗位。
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公招网和北京社会建设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通过公招网和北京社会建设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李研 程静
联系电话:63087650 63601023
北京社会心理研究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