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201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第361号)、《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使用计划函复》(南编办计函[2014]2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组织考核。现将组织考核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隶属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全额拨款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其职责主要是:承担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改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等房产资金归集与使用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考核招聘岗位职数及应聘人员条件
信息档案部工作人员1名:中文及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一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维修资金部工作人员1名:经济学及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一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综合部工作人员1名:行政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一定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招聘范围
南宁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四、组织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1、信息公布:在局系统企事业单位张贴和在局政务网站上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9日
3、报名方法: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免冠半身二寸彩照及《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原南宁市房改办8楼803房)报名,联系人:谢丽郦,联系方式:5620351。
4、资格审查:报名材料经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予以张榜公布。
5、面试: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考核。
6、考核:对考核对象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7、体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8、公示:经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主管局审批。主管局同意后,对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入编手续,再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