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以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2014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批复》(第32号)文件精神,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2014年拟通过组织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如下:
一、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简介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是由南宁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相当正科级的事业单位,该中心于2013年5月6日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主要职责是:承担轨道交通建设前期调查立项、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协调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轨道交通建设进度督查和应急抢险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招聘岗位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25日。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1.副主任1人。资格条件:经济学类、土建类、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专业,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共党员,2年以上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具有相应业绩并符合组织考核条件。
2.专业技术人员一岗位1人。资格条件: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城镇建设、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具有相应业绩并符合组织考核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二岗位1人。资格条件: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技术管理、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3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经历不限,职称不限。符合组织考核市外调入条件。
(二)报名
1.时间: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6月1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5号112室。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zdxmb.nanning.gov.cn下载)并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4.咨询电话:0771-5736081,联系人:梁女士。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由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和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核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核人选)。如考核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调动和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电话:0771-5511519。
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