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65年1月25日,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现形成三院(广西妇幼保健院、广西妇产医院、广西儿童医院)为一体的格局。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主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国家级爱婴医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卫生部合作项目妇幼师资培训中心,是广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产前诊断质量管理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基地。医院先后荣获了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中国优生优育先进集体、广西“五一”劳动奖状、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广西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广西卫生系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妇幼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广西实施降消项目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前任院长王勇(现任卫生厅副厅长)曾获“全国优秀院长”荣誉称号;现任院长郑陈光先后获得广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中国医院“先声杯”优秀院长荣誉称号;潘新年副院长、陈少科主任、郭先鸣主任医师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医院设置床位840张(其中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340张,广西妇产医院500张),全院在职职工167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30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9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133人,博士6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设保健部和临床部,拥有自治区多名知名保健医学、妇产科和儿科专家。2013年门急诊量近121万人次,出院病人3.6万人次,住院分娩人数达12113人次。
广西妇产医院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是一个园林化、节能型、环保型的医院。院区绿化面积达40%,种植有各种名贵花树和竹林,达到树常绿、花常开、果常香,为妇女儿童创造一个温馨的医疗保健场所;充分利用楼顶层面宽的优势,安装有太阳能光伏电网发电做到用电自给,利用中央空调尾气热能回收提供热水,达到节能、低耗、环保的效果;污水处理系统达到国家一级排放要求。医院设有妇科、产科、妇瘤科、新生儿科、小儿内科、小儿外科、小儿心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病区,门诊设有辅助生殖中心、优生遗传门诊、遗传代谢疾病中心实验室及妇女儿童各专科门诊和医技辅助科室等。
医院拥有飞利浦1.5T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美国GE血管造影、美国GE730、E8彩色B超诊断仪、飞利浦IE22彩色B超诊断仪、日本日立“二郎神”、7500彩色B超诊断仪、日本阿洛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SSD-ALPHA10)、美国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串联质谱仪ABI3200、ABI4500)、美国全自动基因分析(ABI3130)、24通道HANABI-PII全自动染色体收获系统、ZenDroper全自动染色体滴片分散仪、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微阵列扫描及分析系统、HiSeq 2000高通量测序系统、Illumina高速基因分析仪MiSeq等国内一流高端设备。
我院承建的广西儿童医院已经奠基,建成后将为广西一千多万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医疗条件和提升保健服务水平。
为更好地促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编制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团结协作,遵纪守法。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临床各科岗位4护理学专业除外)。
(三)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初级师以上),英语四级以上(临床各科岗位4护理学和行政管理1、2类除外)。
(四)行政管理人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甲医院半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卫生行政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在省级三甲医院工作二年以上、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在考核程序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8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根据我院各科室用人需求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经院领导班子会议审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95名,行政管理人员5名。
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招聘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学位、职称 |
临床各科岗位1 |
儿科学 |
1 |
博士研究生 |
临床各科岗位2 |
临床医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医学影像、中西医结合妇科、针灸推拿学、耳鼻喉头颈外科、病理与病理生理学、麻醉学、超声诊断学) |
40 |
硕士以上学位或本科以上、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
临床各科岗位3 |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医学影像、中医、口腔、皮肤病与性病学、麻醉学) |
30 |
本科以上、初级师以上 |
临床各科岗位4 |
护理学 |
10 |
本科以上、初级师以上 |
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岗位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1 |
博士研究生 |
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生殖中心岗位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2 |
硕士以上、初级师以上 |
检验科、输血科、生殖中心、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岗位 |
医学检验 |
5 |
本科以上、初级师以上 |
药剂科岗位 |
药学 |
3 |
本科以上、初级师以上 |
计算机网络中心、医务科岗位 |
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通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事业管理 |
3 |
本科以上、初级师以上 |
行政管理1类 |
汉语言文学、文秘、金融学、体育新闻、预防医学专业 |
4 |
本科以上 |
行政管理2类 |
会计 |
1 |
本科以上 |
合计 |
|
100 |
|
备注:以上岗位所设专业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4年版)设置。
三、报名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21日
资格审查:2014年5月22-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家庭主要成员)。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复印件。
3、3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准考证等)。
4、省级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或卫生行政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
5、《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电话:0771-5802245,传真:0771-3170877
联系人:田东江、苏惠、李玲
地址: 广西南宁市新阳路225号广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邮编:530003。
四、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岗位确实需要用人的,以实际报考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岗位,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面试人数,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二)面试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于24小时内在主管部门网站、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
1、临床各科岗位1;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岗位和其他岗位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直接考核。
2、临床各科岗位2;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生殖中心岗位的应聘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3、临床各科岗位3;临床各科岗位4;检验科、输血科、生殖中心、遗传代谢中心实验室岗位;药剂科岗位;计算机网络中心、医务科岗位和行政管理1、2类岗位应聘者的笔试(40%)、面试(60%)分数之和为总成绩。
4、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不足1:1.5的比例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报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体检
医院根据面试和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本单位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确定拟聘人员
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体验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医院工作的,医院予以辞退。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02245
监督电话:0771-5802242
十、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广西妇产医院中北楼四楼会议室(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
(三)注意事项:应试者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考生不得交头接耳、接听手机及使用其它一切通讯工具;不得翻阅任何资料书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所做试卷0分计算。请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免费。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