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南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房管所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江南区房屋管理所物业管理和指导岗位、房屋管理岗位各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4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
物业管理和指导岗位,要求物业管理专业;
房屋管理岗位,要求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土木工程专业均可。
(三)有物业管理、房屋管理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24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A座1101室),联系人:龙考迎,联系电话:0771-4857536。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城区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侧重于检验考生的应变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等,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及聘用
江南区外聘人员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江南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