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公安厅下属南屏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屏服务中心为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10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南屏服务中心2014年招聘岗位表》)。
除考察工作参照执行的文件明确的不宜聘用的情形外,根据招聘单位和岗位工作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亦纳入不宜应聘的对象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条件补充说明
1、学历。以报名时业已取得的学历证书(含国外学历认证书)为准。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10月11日、12日(每天9:00-16:00)到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8号南屏服务中心游泳馆西门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名表1份(样式见附件)和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工作能力、业绩的其他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可供参考)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2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初审结果。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考试成绩及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1、初试
初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
(1)笔试
笔试定于2014年10月25日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定于2014年10月28日-31日进行,技能测试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8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行政驾驶员、驾驶员:10月28日上午9:00开始;
物管员、酒店管理与培训:10月29日上午9:00开始;
出纳:10月30日上午9:00开始。
综合维修工:10月31日上午9:00开始。
技能测试根据各岗位工作内容不同,设置不同测试内容。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复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复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按照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本岗位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应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gat.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公安厅:0571-87286064(纪委)、87286166(干部处);
2、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纪委):0571-87287327;
3、浙江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南屏服务中心:叶文琴,电话:0571-87287230。
附件:
南屏服务中心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