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我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此次招聘100名(男女比例为8:2)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协助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行政管理专业、规划管理专业、具有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优先,复、退、转军人优先)。
(四)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协管员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日-5月1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9楼911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免费报名。
5、报名咨询电话:0771-5842369。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chengshiju/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城市管理基本认识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审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五)体检
按照考核后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由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1950元-2050元
其中:1、基本工资1450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500-600元/月。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三)节假日加班、出勤误餐补贴另计。
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