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协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14名(男性8名、女性6名),协警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书记员和聘用制司法警察(协警)均属于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由本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为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本省户口)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聘用制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用制司法警察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退伍军人身份且会驾驶(须有驾照证)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书记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察年龄在26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书记员矫正视力双眼1.0以上,或裸眼视力0.4以上,聘用制司法警察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特别优秀的考生可在上述年龄条件下适当放宽;
(4)从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3、岗位条件
书记员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运用知识;聘用制司法警察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转军人证明(各提供复印件一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嘉陵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0817-3633975、0817-3634713)。
(4)考务费:100元。
3、资格审查。由嘉陵区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总分100分,分笔试、加试科目和面试。
(1)笔试100分,占总分的50%。包括政治、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
(2)加试科目:满分按100分计,占总分的30%。书记员加试计算机文字录入和笔录;聘用制司法警察加试体能测试。
(3)面试100分,占总分的20%。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考试由嘉陵区法院具体组织实施,邀请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对考试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政审
由嘉陵区人民法院组织对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7、聘用
从通过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加试科目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聘用人员管理协议,期限一年。每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续聘后无试用期,聘用制司法警察(协警)年龄达35周岁的不再续聘。
8、工资、待遇
(1)、试用期间,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1800元。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由法院和个人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
(3)、食宿自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