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工作的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工作。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人。(其中,定向“五项服务基层人员”招聘2人)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②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网络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
③年龄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⑥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⑦公开招考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需知
1、明确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个人及家庭真实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所有考生均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6日。
现场报名地点:仪陇县委政法委政治处
网络报名邮箱:ylzfw@163.com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1份(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五项服务基层人员”需主管部门出具身份证明。
(二)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如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经批准可作适当调整,如低于1:3,则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专业岗位能力。
1、笔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面试。总分100分,按实际得分的5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开考后,若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招考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仪陇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政法委,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仪陇人社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
(二)办理聘用手续
2014届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为拟聘人员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办结完招聘手续,逾期未办结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人员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九、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此次招聘凡因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名额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3、本公告由仪陇县委组织部、仪陇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仪陇县委组织部 0817—5158915
仪陇县委政法委 0817—8860168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政法委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