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嘉善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嘉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嘉善县建筑工程管理处:专技岗位工作人员1名;
嘉善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专技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4.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具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包含的所有二级学科的专业。
5.年龄及身体状况:1978年6月1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能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与现场报名三种方式,前二种报名形式材料原件在面试前1天进行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一般应不低于3:1,最少不低于2:1,如不足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定。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嘉善建设之窗网站公布,请注意关注。网址http://www.jsjsj.com.cn/。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要求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5.聘用。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发放录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规定办理续签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时间:2014年6月19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邮寄)地点: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解放西路68号,邮编:314100)。电子邮箱: 2257801051@qq.com
3.报名办法:
(1)填写《嘉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jsrcsc.com/bgxz/bgxz.asp。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026298、84023216。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