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中医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桐梓县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单位、职位、人数
桐梓县中医院计划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对象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方剂学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职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户籍不限。
二、考核招聘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
(四)具有经国家相关机构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考核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正在被有关执纪执法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事管科。
3、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验原件);填写完整的《桐梓县中医院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4、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公开考核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公开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语言表达能力、对岗位工作的认识、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公开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的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遇应聘人员考核分数出现并列的,另行安排测评。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向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经领导小组研究,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四)体检
体检按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考核后3个工作日内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桐梓县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2)6656687
监督电话:(0852)6622973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