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区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满足区域经济、教育、城建等各项事业对人才需求,较好履行上级部门下沉职能,现面向全国重点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优秀毕业生28名。其中:
1、师范类15名,物理、化学、语文、数学、地理、政治、英语教育等业;
2、医学类1名,医学检验专业;
3、综合类12名,财经、金融、农学、法律、行政管理、文秘、社会学、哲学、汉语言文学、信息管理、预防医学、食品卫生、公共卫生、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给排水等专业。
二、引进条件
1、“985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11工程”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师范类可放宽至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必须是校本部学生,年龄在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无违纪行为及不良表现,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身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英语四级考试在425分以上。
5、学历学位、专业等符合岗位要求,或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近。
6、同等条件下本区生源毕业生优先。
7、往届毕业生在改派期内的。
8、学生会干部、中共党员或被评为校(院)级三好学生毕业生优先。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引进条件及专业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毕业生请将电子版简历(带照片),格式为: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姓名发送至lfqrsj@126.com,须特别注明所报岗位信息。
2、现场报名。毕业生可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龙凤区政府办公楼三楼353号房间进行报名。
四、引进程序
根据简历投递和报名情况,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复审,进行面试、能力测评和组织考察,审核后履行引进手续。
五、相关待遇
引进的毕业生安置到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镇政府、街道工作,列正式事业编制,享有同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待遇,并由区政府提供食宿场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凤
联系电话:18903674677
办公电话:0459-62471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庆市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龙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