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提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
(一)中学
学 科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政 治 |
物 理 |
生 物 |
地 理 |
历 史 |
体 育 |
信息 技术 |
心理 健康 |
合计 |
名额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2 |
(二)小学
学 科 |
语 文 |
数 学 |
思 品 |
音 乐 |
美 术 |
计算 机 |
科 学 |
体 育 |
特殊 教育 |
合计 |
名额 |
9 |
2 |
1 |
3 |
2 |
1 |
4 |
8 |
2 |
32 |
(三)幼儿园
学科 |
学前教育 |
合计 |
名额 |
14 |
14 |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3.应聘中小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报到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4.应聘幼儿园岗位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梅列辖区国有企业办园的在职幼儿教师不得报考。
5.应往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须具备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6.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四个专业可报考小学科学)。
7. 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须于4月11日-4月20日(不含双休日)到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8.以上各岗位报名初审时,往届生必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9.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3月20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至2016年8月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