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16年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编办、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共40名):
1.农村幼儿教师10名(按总成绩城区择优录用2名,乡镇8名);
2.农村小学教师23名 (其中: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2名,体育4名,美术2名,音乐2名,科学3名,科学专业按总成绩城区择优录用1名) ;
3.农村初中教师2名(体育专业2名)
4.城区初中教师1名(心理健康教育);
5.特殊教育学校1名(特教专业)
6.普通高中教师2名(语文1名、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1名);
7.职业高中教师1名(农学类专业)。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应是:①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
所有报考对象应为三明市户籍地生源,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除学前教育外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1.幼儿园教师
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①全日制大专毕业的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幼教方向毕业生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
3.特殊教育教师
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初中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招聘学科对口。
5.普通高中教师
语文专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优先;硕士研究生为教育学类,不限专业。
6.职业中学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请于2016年4月5日-4月8日到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参加面试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还未办理者,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书面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网上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核。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3.笔试。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