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闽教办〔2015〕155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1.以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方式;
2.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3.适时补充城乡部分紧缺学科教师,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4.必须有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有利于增强学校活力,有利于全市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中小学幼儿园招聘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中学教师18名(高中6名,初中12名),小学教师50名(其中村级小学教师13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对象及条件
1.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并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
2.应聘乡镇中心小学及城区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含非师范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并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
3.应聘村级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村级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村级小学”,未填写者将视为报考“乡镇中心小学及城区小学教师职位”。该岗位录用教师必须在我市村级小学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4.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应聘幼儿教师职位的考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遵循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 eeafj.cn),进入“教师招考专栏”进行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3)报考岗位选择:报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职位报考。
永安市教育局、公务员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598-3633625(永安市教育局)、0598-3804783(永安市公务员局)。
2.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①考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
②考试内容: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
③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13日后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 eeafj.cn)、永安市教育局网站(www.fjyajy.com)、永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yarsrc.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④其它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此类对象5月10日前必须提供相关加分材料原件到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