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师院附属实验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为遵义市人民政府在原学校基础上重新组建的一所集幼教、小学、初中、高中、国际部为一体,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集团化的学校。新校区位于遵义市新蒲新区遵义师范学院东侧,占地面积427亩,总投资近6个亿,规划班级数180个,学生总数近8000人。由于学校面临快速发展,为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2016年市编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学历和专业要求
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具体职位、人数及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遵义师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2日-1998年4月11日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但须在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8、截止2016年4月1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3年);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师范学院的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师范学附属实验学校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上海路830号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2- 28920462(办公室)
高老师:15985268679 何老师:18985644563
3、报名要求
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考生报名时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考生由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