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三明市人社局《关于核准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16年三明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市属12个中小学幼儿园(含部份委托招聘单位,下同)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三明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8日至199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下同)。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七)三明市[(含十二县(市、区),下同]在岗在编的公办学校教师均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本科毕业生。本科及以下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福建省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3月18日- 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请于4月6日-4月10日(不含双休日)到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分中心窗口(三明市教育局)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中职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暂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应聘者,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5月10日至5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市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三明市教育局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有关加分的原件材料请于5月10日前送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