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实验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按专业要求报考,其他人员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办法
小学语文岗位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岗位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理论和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小学语文岗位报考者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岗位报考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6(不足6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岗位报考者,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分相加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4月1日9:00—4月7日16:30。
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下同)“考试报名”栏目,仔细阅读本公告后,选择进入“2016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第二批)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照片必须是近照,便于笔试入场时比对。
2、资格审核:4月8日0:00—4月12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缴费确认:4月13日9:00—4月15日16:30。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40元。
4、下载打印准考证:4月20日9:00—4月22日16: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4月24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数的比例为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考生应密切关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www.hzw.gov.cn,下同)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生师范生证明原件1份;
4、海(境)外留学回国(境)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时还未办理的,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办理并报送招聘单位;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还未取得的,应在2016年6底前签订就业协议前取得并报送招聘单位,其中201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放宽到2018年7月31日;
6、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荣誉证书原件报送招聘单位;
7、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