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学历范围:
中学:漳州市生源或漳州市户籍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小学:漳州市生源或漳州市户籍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东山县生源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2010年省下派到我县“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支教人员。
幼儿园:全日制幼儿师范院校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漳州市户籍指2012年4月1日前的常住户口。
2、年龄范围:
中学: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幼儿园: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东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条件一览表》。
5、在东山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考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职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上网报名和缴费。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5.资格复审:5月21日至31日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审查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尚在办理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提交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
⑤《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⑥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8月15日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聘用。
三、笔试内容、地点和时间
1.笔试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4月21日(详见准考证)。
4.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考生可于5月10日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